Copyright 2015-2024 多趣味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15051670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省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排污许可制度及环境执法督察研究的技术支持、水土气固废等环境要素管理的技术支撑等。
根据评估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诚聘以下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专业技术岗3人,综合管理岗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6.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7.有关岗位其他要求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起止时间
此次报名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过时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
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将报名材料上传招聘邮箱spgzx@sthjt.yn.gov.cn或邮寄中心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95号A11-1栋2707室)。个人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报名者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
(三)报名文件要求
报名材料请发送压缩包文件,文件名称“姓名+求职岗位+学历+专业”。
(四)资格预审
评估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的不得报名。
(五)单位遴选
评估中心对通过资格预审人员进行遴选,提出面试名单。
(六)组织面试
评估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办公室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
(七)根据面试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公室通知拟聘用人员携带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告报到,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且合格后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配套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待遇按照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六、有关要求与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具体岗位职责、条件及待遇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及中心管理制度为准。
省评估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王老师,0871-64193279监督电话:0871-64108371。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