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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精神,拟从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至2024年7月31日,在合江县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经县项目办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已经考录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9日(不含)—200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共青团合江县委办公室(地址:泸州市合江县党政大楼8楼,联系人:李婷婷,联系电话:0830-5269945)。
3.报名所需材料
(1)《合江县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服务协议、服务证书、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材料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共青团合江县委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
报考人员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但需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聘用后,在合江县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共青团合江县委、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269945
监督电话:0830-5269218
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江县委员会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