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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岛胶州市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11:47:02 发布用户: langduoren
  为加强名师、名校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胶州市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1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区市级及以上教研机构教研员),现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相一致,且任教本学科3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8月),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高学段可应聘低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报考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教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近5年(2019年8月以后,下同)获得区市级及以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且近5年获得区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②近5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荣誉称号;③近5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取得以上条件的业绩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7.具备第6条②、③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
 
  8.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应聘范围:
 
  (1)胶州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
 
  (2)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计划选聘公办学校教师12名(具体见附件1)。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9个学科。具体聘用岗位不分学科,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选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报名要求:请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qdjzjtj@163.com。每名应聘人员只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邮箱反馈予以确认。
 
  (1)《2024年青岛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2024年青岛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4)符合选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书;
 
  (6)近三年考核表;
 
  (7)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
 
  (8)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4),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本人写出书面承诺(须注明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9)《2024年青岛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应聘承诺书》(见附件5)。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116室档案办公室(山东省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认为报名有效。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测评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面试具体事宜将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不合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调动(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聘用后在胶州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其中被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待遇
 
  聘用胶州教师岗位后,为胶州市在编事业人员。已在原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用后,需办理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手续,待审批后,享受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试用期内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骨干教师被认定为我市引进高层次骨干人才范围的,按照《胶州市教育体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落实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四、选聘纪律
 
  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二)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6
 
  监督电话:0532-82233800
 
  附件: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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