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安人才办[2024]2号)和《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人社办[2023]72号)文件精神,为优化我院人才结构,促进农业科研事业持续良好发展,现面向社会诚聘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安阳市农业科学院是市政府直属的一家综合性农业机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单位编制212人,内设23个科研及技术服务机构,7个职能科室,主要开展农作物、蔬菜、林果、花卉等新品种的选育引进以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常年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60余项,选育出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的新品种140余个,先后荣获各级科技成果130余项,形成了谷子育种、玉米育种、大豆育种、小麦育种、蔬菜育种等优势研究领域。
二、组织实施
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科,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具体负责招才引智的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具体要求详见《安阳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2)。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仰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农业事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较高的学科专业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3.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志愿为农业科研事业贡献力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引进范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需求
在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方网站(http://www.zghnrc.gov.cn)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同时在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安阳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应聘者要将报名所需《安阳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个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电子版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安阳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电子邮箱(aysnkyrs@163.com),纸质材料在考核前提交审核;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要现场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2.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止,未招满的岗位在年度内实行长期招聘,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均需提交个人简历,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在职应聘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套,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4.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申请。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符合条件人员。
(三)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安阳市农业科学院成立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重点考核报考资格、品德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若报名人数超过引进人员人数,由考核组依据考核情况报院党组(党委)研究后确定通过考核人选。
考核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专家组面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5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安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安阳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安阳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0372-2525897
监督电话:
安阳市农业科学院纪委0372-2100805
安阳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