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决定面向我市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专项招聘的岗位原则上安排县(市、区)级及以下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领域有空编空岗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南通市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要求:招聘对象须按照原服务类别报考对应的岗位,原则上只能报考原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我市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合格人员,不含已被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0月下旬,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上旬,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将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公布。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组织加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14:00-17:00,报名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启瑞广场25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于10月24日起登录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打印准考证。
2.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南通市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三支一扶”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2024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
考察人选按照岗位拟聘人数差额确定。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
(二)体检
1.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
2.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通畅,以便通知体检或递补等事项。
3.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承担。
(三)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南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聘用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选岗。原则上只能选择原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如原县(市、区)服务岗位已满的,考生须服从在全市范围内其他(市、区)同服务类型岗位内调剂分配,岗位调剂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58020
附件:
1.
2
南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